為切實維護廣大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保險消費者理性選擇保險產品,針對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大連銀保監局提示廣大保險消費者:
一是了解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條款非常重要。請務必認真閱讀“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投保須知書”和產品條款,尤其是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及未如實告知會造成的后果、保險責任及除外責任、保險期間、保險金額、免賠額、賠付比例、等待期、退保約定、保費交納方式、投保年齡與保費高低具有關聯性等情況,廣大保險消費者一定要結合自身需求和經濟能力,做出理性選擇。
二是捆綁銷售行為是被禁止的。短期健康保險被開發設計成主險產品的,不能強制要求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主險產品的同時,購買其他保險產品;短期健康保險被開發設計成附加險產品的,保險消費者有權了解該附加險對應的主險產品情況,保險消費者可以自主決定是否購買該產品組合,保險消費者也有單獨解除附加險合同的權利。
三是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不保證續保。作為與長期健康保險產品的根本區別,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是不保證續保的,即不能保證每年按照約定費率和原條款繼續承保。即便部分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中包含續保責任,在產品條款、宣傳材料中出現“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也不等同于可以“保證續保”。因為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可以作出產品停售、調整費率或推出替代產品等決定,保險消費者有可能存在無法按照原保險條款費率繼續投保的現象。
四是嚴格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公司依法有權解除合同并有可能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保險消費者要如實完整告知健康狀況,避免因健康狀況告知不準確影響后續理賠等保險合同效力。
本提示所稱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是指保險公司向個人銷售的保險期間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不包括團體保險業務。
文章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監管局
“http://www.cbirc.gov.cn/branch/dalian/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967051&itemId=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