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丨“虛擬貨幣”非法集資案-招商信諾重慶分公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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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8-27 09:30:43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公眾投資儲蓄的需求和渠道逐步多元化。面對層出不窮的投資儲蓄產品,廣大金融消費者要樹立正確的投資儲蓄觀念,學會辨別非法集資,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通過正規渠道理性開展投資儲蓄活動。
基本案情
2019年,高某等人利用境外服務器設立“通證銀行”投資平臺,對外宣稱可存儲主流“虛擬貨幣”儲蓄,承諾隨存隨取,不設鎖倉,以日息千分之一至千分之八的高額回報等靜態收益模式向公眾吸收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同年6月,該平臺虛擬貨幣無法提取。此后,該平臺關閉,無法登錄。被告人林某等人以“通證銀行”平臺為依托,以投資該平臺可持幣生息、推薦投資人可獲得返利等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多地召開推介會、宣講會等方式進行宣傳,并通過微信推廣,誘導社會公眾將虛擬貨幣存入“通證銀行”。截至案發,共吸收59人虛擬貨幣價值達人民幣1500萬元以上。
被告人林某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以投資虛擬貨幣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經法院審理,被告人林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風險提示
投資過程中,投資者要考察企業或個人真實的資產、運營狀況,分析其承諾的收益是否合理,不要被“耀眼的招牌、誘人的項目、高額的收益”等表象所迷惑而盲目投資。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非法金融活動更是蘊藏著巨大的風險。投資首要考慮資金安全,不要受高息誘惑,避免“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非法集資套路縱然花樣百出,其實都跳不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公開宣傳”“許諾還本付息”等明顯特征。在此提醒廣大社會公眾:拒絕高額利誘,遠離非法集資,守住錢袋子,護好幸福家!
源自寧夏處非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