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法集資案件近年來屢見不鮮,有關非法集資罪的量刑標準近年來也在不斷細化,切勿未一時之利歐尚非法集資的道路。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fā)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yè)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
在生活中,我們不斷提升自己防范非法集資詐騙能力的同時,也需要守住自己心里的底線,不能成為非法集資的參與者。今天小諾就來和大家一起看一看非法集資罪的量刑。
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fā)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一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以上就是有關非法集資罪的量刑,大家千萬不要為了一時之利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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