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以銀行的信用作為保證。那么銀行承兌匯票應該如何辦理,其流程是什么?
一、簽訂交易合同
交易的雙方經過協商之后,簽訂商品交易合同,同時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作為銷貨方,如果對方的商業信用不佳,或者對對方的信用狀況不是很了解或者信心不足,那么使用銀行承兌匯票就會比較穩妥。因為銀行承兌匯票是由銀行的信用作為保證,因而能夠保證及時收回貨款。
二、簽發匯票
付款一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聯,第一聯是卡片,有承兌銀行支付票款時作為傳票。第二聯是由收款方開戶行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時作為聯行往來賬付出的傳票。第三聯作為存根聯,是由簽發單位編制的有關憑證。付款單位的出納員工在填寫銀行承兌匯票時,應該逐項填寫銀行承兌匯票中的簽發日期、收款人和承兌申請人的單位全稱、賬號、開戶銀行、匯票金額大小寫、匯票到期時間等內容。
圖片來源:攝圖網
三、匯票承兌
付款單位的出納員在填制完銀行承兌匯票之后,應該將匯票的有關內容與交易合同進行核對,在核對無誤后方可填制“銀行承兌協議”及銀行承兌匯票清單,并在“承兌申請人”處蓋上單位的公章。銀行承兌協議一般為一式三聯,銀行信貸部門一聯,銀行會計部門一聯,付款單位一聯。銀行承兌協議的內容主要是匯票的基本內容,匯票經銀行承兌后承兌申請人應遵守的基本條款等。待銀行審核完畢之后,在銀行承兌協議上加蓋銀行公章或合同章,在銀行承兌匯票上加蓋匯票專用章,并且至少加蓋一個經辦人私章。
四、支付手續費
按照“銀行承兌協議”的規定,付款單位辦理承兌手續應向承兌銀行支付手續費,由開戶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按照現行規定,銀行承兌手續費按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計收,每筆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承兌申請人在銀承兌匯票到期但是并未付款的,要按照規定收逾期罰息。
五、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1、依法登記注冊并有效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持有該銀行發的“貸款卡”;
2、與出票人或前手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4、非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
5、滿足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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