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與招商基金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報告[2015]2號
根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10] 7號)和《招商信諾保險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招商信諾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本公司對以下關聯交易予以披露。
與招商銀行的關聯交易
2013年1月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批準聘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基金")管理我司"銳取A"和"靈動A"投連賬戶。我司于2013年5月與招商基金簽訂委托投資管理協議,當時的委托投資規模為12億元人民幣。協議簽訂后我司按照監管規定在公司官方網站做了重大關聯交易信息披露。
根據中國保監會相關規定,按2014年末"銳取A"和"靈動A"的管理規模測算,本公司委托招商基金管理的資產仍然達到保監會關于重大關聯交易的標準,故對上述情況在此予以年度更新披露。
詳細交易信息:
交易對手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委托協議簽訂時間 |
2013年5月 |
定價政策 |
在保證達到預期目標的前提下,盡量選擇委托投資成本較低的投資管理人 |
交易目的 |
委托管理"銳取A"和"靈動A"兩個投連賬戶 |
交易的內部審批流程 |
第三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批準 |
交易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的影響 |
截至2014年年底,委托招商基金管理的投連賬戶"銳取A"和"靈動A"合計規模為11.13億元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