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以前患病不嚴重,可以不告訴保險公司?保險公司電話回訪只是走形式,應付過去就行?投保單內容太多沒時間看,簽個字就可以?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在簽訂保險合同過程中,應正確履行法律賦予您的各項權利義務,有效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根據我國《保險法》,在您購買人身保險產品時,應當如實回答保險公司就被保險人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如果您因重大過失或者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會對能否獲得保險保障產生重大影響。
二、在您購買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時,保險公司會在猶豫期內對您進行電話或電子化回訪,這是保障您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如您對所購買保險產品存在疑問,應當及時提出。保險銷售人員如果要求您在電話回訪時一律作出肯定答復,您可以果斷說“不”!
三、在您簽訂保險合同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投保單、投保提示、保險條款等材料,仔細核對個人基本信息,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保險保障,從您負責任的簽字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