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2005 年 12 月 29 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高票通過決定,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取消除煙葉以外的農業特產稅、全部免征牧業稅。這對于農民來說,無疑是一個重大的改革!
一、為什么取消農業稅?
據說,取消農業稅的主要原因是征稅成本高于征稅收益。而且在2006年農業稅取消之前,農業稅、屠宰稅以及與之捆綁加在農民身上的各種負擔,早已使民怨沸騰。各地因此引發了不計其數的惡性案件,再不取消,后果將不堪設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再不取消農業稅對我國的發展進步將是極大的阻礙,因此我國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廢止了《農業稅條例》。
二、取消農業稅對于人們的意義?
1、農業稅的取消,減輕了農民的經濟壓力,有利于縮小城鄉差距;
2、農業稅的取消,有利于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和建造社會主義新農村;
3、取消農業稅,可以進一步降低農業生產成本,提高農民的農業收益和農產品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促進建設現代農業。而且,眾所周知我國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4、可以推動農民生活質量的提高和農村發展的全面提高,激發廣大農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保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力有序有效地推進。
圖片來源:攝圖網
除以上四點外,還有一點是較為基礎但同時也是重要的。我國是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人口的65%以上,因此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最艱巨、最繁重的任務就在于農村的進步和發展。如果農業問題解決不好,農村面貌得不到有效改變,農民生活得不到明顯改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就會成為空話。而取消農業稅,將進一步規范、完善國家、集體與農民的分配關系,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這將有利于更好地維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改善農民的生活條件,把農業發展納入整個現代化進程,為實現社會主義全面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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