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人選擇進入城市工作,也有人選擇回鄉就業,全國的人力資源在城鄉之間頻繁的流動,這種情況下就會涉及到不同類型的社保之間的轉移銜接問題。
同時參保社保與新農合的人不在少數,倒不是為了雙重報銷或雙重享受退休待遇,大多數其實是不同身份轉換帶來的問題。
比如眾多農民工朋友,一開始自己在家交新農合,去城里打工后公司給交了社保,干了一段時間又回家了,只得繼續繳納新農合。
針對上述情況,小諾給大家特意整理了社保和新農保之間相互轉換的規定和辦法。
總體而言兩者之間可以相互轉換,但受地域政策以及社保、新農合本身因素影響,轉換后的情況較為復雜:
1、當地戶口繳納社保人符合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時,可以申報將農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依照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對待遇。
農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存儲額并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其中農村養老保險的交費年限按各地社保中心規定進行折算。
2、當地戶口繳納社保人達到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時,員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報從職工養老保險轉入農村養老保險,待其達到農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依照農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對待遇。
員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合并計算為鄉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存儲額并入農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3、當地戶口繳納社保人將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外省(區、市)的,其對接辦法依照轉入地規定實行。
4、報名參加當地職工養老保險的外埠戶口人員,需申請辦理規章制度對接辦理手續的,先按職工養老保險密切相關規定確認待遇領取地,并將職工養老保險關系核算到待遇領取地,再申請辦理兩種制度對接辦理手續。
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確認為當地的,可以申報將農村養老保險轉入職工養老保險,依照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對待遇。
農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存儲額并入職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但是鄉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能合拼為職工養老保險年限,而是折算或者不合并為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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