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作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職工受傷后,怎樣才能使受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得到最有效的保障?一直一來是咱們勞動者最關心的問題,發生工傷后,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我們都知道工傷認定是有期限的,那工傷認定期限是多久?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吧。
什么是工傷保險?
從字面意思上不難理解,工傷保險就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認定期限
工傷即因工受傷。如果勞動者因為工作的原因而受了傷,一般都可認定為工傷,皆可獲得工傷賠償。但是在工傷賠償中萬萬不可忽視的一點,就是要把握好工傷認定、鑒定、賠償過程中重要期限。
1、48小時視同工傷的認定
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2、三十日申請工傷認定期限
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3、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
發生工傷后,若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者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為一年,該仲裁期限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以上就是比較全面的工傷保險期限,希望可以幫助到需要的人們,爭取到該屬于自己的合法權益。
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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