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疫情導致不少企業實行裁員,為了維護失業人員的利益,維持其日常生活,國家提出了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等優良政策。
前段時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其中有不少政策很好得維護了失業人員的日常生活。
那么,到底有哪些利好政策?
1、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大型企業仍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最高提至90%。
2、拓寬技能提升補貼受益范圍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四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三級)不超過2000元的標準申請技能提升補貼。
圖片來源:攝圖網
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
3、繼續實施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職業培訓補貼。
4、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政策
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和廣東省,可繼續將失業保險基金用于支持參加失業保險且符合就業補助資金申領條件人員和單位的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等四項支出。
5、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持續做好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農民工一次性生活補助等常規性保生活待遇發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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