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特殊門診打破了“門診不報銷的”規定,旨在幫助一些病期長、醫療費用高和主要在門診中治療的特殊疾病患者。參保人在報銷時首先需滿足按照相關規定參保和已通過特殊門診審批這兩個基本要求。
“門診不報銷,住院才報銷”幾乎成為大多數參保人默認的規定,事實上也確實如此,但也有例外,比如說--特殊門診。特殊門診是近年來國家出臺的補助政策之一,那申請特殊門診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一、哪些特殊疾病可以享受報銷待遇
截止目前為止,包括精神病、帕金森病、冠心病、慢性腎功能不全、惡性腫瘤、肝硬化、丙型肝炎、高血壓三期在內的等等21種疾病可通過基本醫保門診獲得保障。
圖片來源:攝圖網
參保人產生以下情形的特殊門診基本醫療費用,也可以辦理特殊門診費用現金申報手續:
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前往藥品生產廠家或開展手術的醫療購藥(在腎臟、肝臟、骨髓移植術后需服用的抗排斥藥品)、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定居或常駐異地手續,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以及城鎮職工醫保精神病人在居住地的社區康復診所、慢性病防治站就醫購藥。
二、特殊疾病適用的報銷政策是什么
關于特殊疾病的報銷標準,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享受相同待遇。即需符合相關法規治療范圍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與普通住院待遇相同以及達到門診400元的起付線。參保人實際承擔的費用則是實際產生的費用總額減去全自費部分、400元起付標準和個人首先自付部分,再用最后的金額去乘以補償比例。
三、特殊疾病在報銷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參保人通過市局、區(縣)分局參保的,則需前往所屬社保局辦理報銷手續。辦理特殊疾病在報銷時,需準備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鑒定表或者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證、相關醫療費用收費收據和醫療費用明細清單。通常情況下,參保人在備案的醫院門診就醫,出示社保卡或電子社保卡就能在醫院現場聯網結算就醫購藥費用。
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各地醫保局規定不一,政策內包含的病種需根據各統籌地區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例如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種就未必包含在內,具體病種詳情當以當地醫保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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