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被保險人

連帶被保險人是什么,顧名思義,理解成為“順帶”,不是主要的。連帶被保險人是保險上面被保險人上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保險標的時,一個是主被保險人和“順帶”的連帶被保險人,保額要低于主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成立時,對被保險人應(yīng)當具有保險利益。連帶被保險人一般會出現(xiàn)在公司為員工做的醫(yī)療補充上,員工是被保險人,而員工的子女就是連帶被保險人,這樣員工的子女也在一定程度上享有保險利益。簡單得舉個例子,當家長為他的孩子購買了一份保險,孩子是被保險人,家長是投保人,孩子發(fā)生意外當然會得到賠償,可是反過來說,如果一旦家長發(fā)生了意外,孩子又當如何獲得保障?此時,連帶被保險人的概念就應(yīng)運而生。這樣,在孩子與家長中不論哪一方出現(xiàn)意外都可以獲得賠償了。

當了解了連帶被保險人的定義之后,就很容易理解連帶被保險人的優(yōu)缺點了吧。缺點就是,由于不是主被保險人,在保險理賠時獲得的理賠金比主被保險人少。優(yōu)點就很明顯了,因為保險條款中有了連帶被保險人的出現(xiàn),所以可以花一份錢,獲得雙重保障,在家長為孩子購買的保險中表現(xiàn)得非常明顯。甚至,在一些不是特別重要的保險中,就可以選擇只是購買一份保險,將自己的家人填到連帶被保險人上,這樣全家都可以獲得保障。目前,市面上的連帶被保險人的上限一般是四個人。

如何區(qū)別主被保險人與連帶被保險人呢?兩者可以說是主、從的關(guān)系,一個是最主要的,一個是在主的情況下被提及的。其次,還有一個最明顯的差別就是保額的區(qū)別,連帶被保險人是當保單上有兩個或以上保險標的時候,才會出現(xiàn),但都是受到保險合同的保障的。連帶被保險人的保額往往低于主被保險人的保額,也可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對主被的比例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

在更深入地了解到了連帶被保險人的概念與特點之后,我們知道了,不論是主被保險人還是連帶被保險人都是從屬于被保險人,都是可以得到保險合同的保障的。因此,連帶被保險人的條款就可以很好地利用起來。而且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這種保險條款可以減輕了大多數(shù)人的保險負擔(dān)。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說當一家人選擇自駕游出門游玩,這時候只需要為駕駛?cè)藛T購買一份保險,同時將乘車的其他家屬寫入連帶被保險人,這樣就可以很好地避免需要為出行的每一個人都購買保險的情況。只需要一份保險就可以為全家人都得到保險,是不是很棒呢?得到保障的同時還減少了不必要的經(jīng)濟負擔(dān)。這樣的連帶被保險人條款簡直可以算得上普通人出行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