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不同;社保法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即使員工簽訂自愿放棄社保的承諾書,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會因為勞動雙方的協商變通而有所改變;個人繳納則是自愿參保。
2、社保繳費比例不同;在企業參保的員工,只需要按比例支付個人部分,剩余部分則由企業承擔;如果選擇個人參保,那原本由企業支付的部分也全部轉嫁給個人,參保成本自然是提高了不少。
3、參保范圍不同;企業繳納的是“五險一金”,盡管目前為止,公積金并非是強制繳納,但個人主要參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他險種對于個人用處不大或是無法以個人身份參保,所以企業參保人享受的保險范圍更廣。
4、退休后領到的養老金額不一定相同;企業參保和個人參保,是兩種不同的繳費方式,在相同繳費年限下,退休后領到的養老金還是有一定的差距。因為影響養老金的因素不止繳費年限,還有繳費基數、退休時間和地點等所有因素一致,退休后的養老金才有可能一致,不過所有因素相同的概率的微乎其微。
5、戶籍限制;企業繳納社保不分本地或外地,只要屬于全日制、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均可繳納,個人繳納社保則必須在戶籍所在地。 所以,如果有正式工作,不僅個人收入有保障,還有企業為我們承擔大部分的社保費用;即使不參工作,也要盡量繳納社保,可以選擇專業的社保代理公司或者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