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的共濟作用,不僅體現在社會成員之間的橫向共濟方面,還體現在參保職工個人生命周期內的縱向共濟方面。
1998年12月14日,國務院頒布《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1998年《決定》),確立職工基本醫保采取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統賬結合”制度。
自此至今,職工基本醫保統賬制度已運行20多年。在此期間,由于各種原因醫保統籌基金規模急劇下降,而全國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卻沉淀大量資金,尤其是2017年底達6152億元,約占當期全國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總量的40%。
如此龐大的個人賬戶資金結余,由于《決定》規定它屬于參保職工個人所有,不能統籌使用。
因此,必然要改革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制度、盤活個人賬戶資金。但既要穩定社會公眾預期的大局,同時還要考慮當下醫療服務和醫保制度多被詬病的現實,具體怎么做呢?
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改革的意義在于讓參保職工分享社會發展成果。
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制度已經存在20多年,個人賬戶資金屬參保職工個人所有已形成廣泛的社會共識,參保職工對其有著很高的社會預期。
尤其是在目前公民權利意識大為提升的情形下,違反現行法律規定取消法律明確規定為個人所有的醫保個人賬戶,有侵犯參保職工財產權這一基本權利之嫌,并可能損害參保職工合法的既得利益和預期利益。
此外,取消醫保個人賬戶不僅不現實,還可能引發參保職工突擊使用個人賬戶資金,造成更大浪費,并很有可能引發公眾較大的抵觸情緒。
為此改革,有關部門做了大量研究。比如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對退休人員或接近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具有重要的補充作用,充分體現出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的現實作用。
圖片來源:攝圖網
因此,允許參保職工自主用醫保個人賬戶資金購買長期護理保險,可發揮其縱向共濟作用。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用于長期護理保險繳費較其他使用方式更能發揮縱向共濟作用,實現個人賬戶縱向積累的設計理念,使資金的縱向轉移機制在化解參保職工老年時期的醫療風險方面發揮應有作用。
總之,改革職工基本醫保個人賬戶制度,應以現行法律規定和個人賬戶的本質屬性為依據,以穩定社會公眾預期為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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