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楊某林騙其父親楊某浩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2 份保單,被保險人為楊某浩,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楊某林。其后,楊某林伙同同村人宋某輝等制造交通事故將其父楊某浩撞死,后兩人駕車逃離現場。楊某林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獲得100 萬元賠償。楊某林撞死其父楊某浩騙取保險賠償金后,公安機關一直未能破案,為繼續騙取保險金,其又產生駕車撞死妻弟姜某濤騙取保險金的想法。楊某林為姜某濤在太平洋人壽購買了兩份人身意外險,楊某林制造交通事故將姜某濤撞死。案發后,某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楊某林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案件分析:
該案件是一起極其惡劣的騙保案件,行為人除牟取經濟利益外,還實施了嚴重的暴力行為,具有一定的涉黑涉惡性質,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保險公司應加強以下控制
針對該案暴露的問題,保險機構應進一步完善內部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反欺詐內控機制、風險識別與評估應對機制、宣傳教育與舉報機制等。與此同時,各保險機構之間應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共享涉欺詐信息,提高對保險詐騙案件的識別能力和打擊力度,形成反保險欺詐行業合力。
基本案情:
2020 年4 月,某銀行分行通過反洗錢資金監測系統發現該行客戶夏某某涉嫌從事高利貸,且相關網貸平臺涉嫌暴力催收。某分行監測發現,夏某某賬戶存在賬戶交易分散轉入、分散轉出特征、交易附言有網貸字樣。該賬戶2019 年11 月至2020 年4 月間累計交易5500 余筆,交易金額合計1500 余萬元。上游資金主要通過網銀、支付寶、財付通分散轉入,涉及交易對手400 余人,下游交易對手涉及2800 余人,客戶每隔數日便會將賬戶資金劃走,直至余額為0 。轉入資金附言部分包括各網貸平臺名稱及"還款" "全額還清"等字樣。某銀行分行及時將相關線索上報。目前,某市掃黑辦已開展落地調查,下一步組織統一收網。
案件分析:
某銀行分行充分發揮反洗錢資金監測系統的作用,及時發現線索,果斷處置,通過多種方式開展核查,在掌握可疑線索后,第一時間上報有關部門,并將客戶洗錢風險等級調至最高并加強監測,暫停其非拒面業務。
保險公司應加強以下控制
過上述銀行業的典型案例,啟示保險機構在反洗錢工作過程中,應當利用大數據手段精準分析,準確判斷,及時上報可疑線索并按照統一要求及時做好可疑交易持續監測,較好地履行了保險機構機構發現、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職責,做到了以變應變、打早打小,為掃黑除惡工作營造了先機。
掃黑除惡監督舉報
全國掃黑除惡舉報網站:http://www.12389.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