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教育部發布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對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的管理,積極落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培訓負擔的有關要求。
為貫徹落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相關意見要求,教育部近日發布了《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加強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材料的管理,有效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培訓負擔。
該管理辦法緊緊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遵循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圍繞培訓教材編寫審核、選用備案、檢查監督等內容制定相應的規范,作出明確的要求,從規范校外培訓材料方面,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培訓負擔。
1、培訓教材編寫審核
該管理辦法不僅要求培訓教材內容要規范,也對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圖片來源:攝圖網
培訓教材的編寫需要堅持正確導向,符合國家課程標準要求,同時需要符合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內容不得超標超前。除此之外,培訓材料還必須按規定進行內部和外部審核,并落實培訓材料編審分離制度,嚴格遵循回避原則。
中小學生培訓材料的編寫研發人員首先需要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并堅持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其次,需要熟悉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最后,要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和教學經驗,且無不良行為表現。
2、培訓教材選用備案
校外培訓選用的材料必須是審核通過的,同時,校外培訓機構對培訓材料存檔保管的期限不得少于培訓材料使用完畢后3年。培訓材料及編寫研發人員信息也需要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3、培訓教材檢查監督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采用一系列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編審人員的資質、內部審核、教材選用使用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堅持將檢查情況依法向社會公開。如發現違規情況,應及時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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